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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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人社厅发〔2014〕21号
人力资源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规委): 序号名 称专业考试专业知识专业案例合格标准试卷满分合格标准试卷满分1 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20分均为200分60分均为100分给水排水120分60分动力120分60分2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120分60分供配电120分60分3注册化工工程师120分60分4注册环保工程师120分60分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20分60分港口与航道120分60分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120分60分水工结构120分60分水利水电工程地质120分60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120分60分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120分60分 三、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合格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 并按要求逐项填写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于2014年2月28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2月1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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