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脱贫领办发〔2020〕65号关于观斗苗族乡退回产业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结余资金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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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退回观斗苗族乡产业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结余资金的报告》(观府〔2020〕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退回该项目结余资金。
请你乡将该项目结余资金8.291833万元退回到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指定账户(账号:1030***********16;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珙县支行;开户名:珙县扶贫开发局)。资金退回后,请你乡将资金退回凭证和该批复文件复印件交县扶贫开发局存档。同时,请你们做好财务资料归档和项目、资金核销工作。
***:《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退回观斗苗族乡产业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结余资金的报告》(观府〔2020〕63号)
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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