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医保局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3.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负责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建设;4.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实施;5.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6.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信心化建设,加强工作作风和能力建设;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其他任务。
(二)县医保局2022年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民生指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改革;保障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全县基本医疗基金待遇拨付工作;继续做好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基金安全;加强审核力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和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和调研工作;巩固网络平台,继续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能力建设。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医保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573.9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3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医保局2022年收入预算573.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3.9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医保局2022年支出预算57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37万元,占57%;项目支出249.6万元,占4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3.9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9.3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3.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4万元、医疗健康支出29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医保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3.9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9.3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97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4万元,占41.%;医疗健康支出298.89万元,占52%;住房保障支出40.2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项)2022年预算数356.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专家评审、印刷费、水电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7.6万元,主要用于专家离休人员和特殊人员医疗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7.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4.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9.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3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县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区县医保工作交叉检查以及上级部门的检查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医保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7万元,比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医保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医保局无公务用车。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县医保局14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有0个项目,因项目内容***(敏感),不予主动公开。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项目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