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森林公安局成功救助4只猫头鹰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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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1日发表
2017年6月18日,西充县森林公安局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槐树镇派出所接收到群众移送4只猫头鹰幼崽(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接警后,该局刑侦中队长江海明迅速带领执法人员前往槐树镇派出所将4只猫头鹰幼崽带回救助。
因猫头鹰幼崽刚孵化出10天左右,不具有野外生存能力,且其中一只幼崽腿部有伤,无法放生,经过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一个多月的精心照料,4只幼崽健康成长、羽翼渐丰,2017年7月20日,由民警带至郊外放归大自然。在处警的同时,森林公安局民警对当地群众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并呼吁广大群众要关爱野生动物,一旦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应当立即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便于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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