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遂宁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遂高工委〔2021〕16号
遂宁高新区党工委 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2020年度遂宁高新区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0年,遂宁高新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法治保障中心大局,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统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把手”战略性工作全力推动。及时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总揽全局,统筹协调,亲力亲为,强力推动“法治高新”建设求突破,见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把干部普法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印发《遂宁高新区2020年会前学法计划》,党政办公会围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17部法律法规开展会前学法15次。利用“高新大课堂”开展《民法典》专项测试,489人参加测试,通过率79%。举办“高新法治讲堂”活动2期,先后邀请市司法局局长温勉光、四川弘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东升,以《民法典》《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为主题开展专题授课,不断提升园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法治引领,专项服务疫情防控。严把法律审查关,主动靠前提供法律服务,做到公文起草、制定、合法性审查同步实施、同步开展。参与起草指挥部通告6篇,合法性审查8件次,提出法律修改意见12条,确保疫情防控依法有序。印制《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手册》,组织3支法律宣传小分队深入园区复工企业、在营商铺开展宣传20余次,为企业顺利度过疫情,依法科学有序复工复产奠定坚实基础。
(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司法部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合法性审查700余件次,提出法律意见1300余条。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与遂宁仲裁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合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园区设立仲裁工作站,打造“一站式仲裁绿色通道”,为园区企业提供专业的仲裁法律服务。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专项行动,以建设工程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审查用工合同1080份,发现问题8类,提出整改建议10条。
(五)法治保障,贯穿基层治理始终。实施“法治村官”工作机制,出台《遂宁高新区“法治村官”工作实施方案》,选派23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到基层,从驻村考勤、工作实绩、工作业绩等方面予以百分制量化考核。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对涉黑恶线索苗头快速核查、快速侦办,对黑恶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共侦办九类涉恶案件9件,已全部移送起诉,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六)精准普法,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利用各类宣传日为契机,在车站、小区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大力宣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1万份,受教育人数约1.9万人次,筑牢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根基,推动法治思维入脑入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因高新区是新建区,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特别是没有深刻认识到当前利益关系日益复杂,群众诉求日益多样,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迫切需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各领域问题。在工作中,疲于完成业务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
二是执法行为不规范。园区为市政府派驻机构,无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法律专业人才少,一些工作存在死角和盲点,缺乏专业人才办事。内设机构多数部门无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权限,依法执法困难较大。
三是法治氛围不浓厚。法治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普法形式相对单一,区域内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基层群众、弱势群体法治观念淡薄,办事不依法依规,更愿寻求人情关系,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园区各项工作事多人少,各部门平日更注重招商、城建、维稳等工作,而对于宣传类工作认为是软任务,仅停留在发宣传单、拉条幅,方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薄弱,缺少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等硬件设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推进“四个亲自”“五个同”,全面加强会前学法制度建设、执行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作用,做好领导决策和基层实际的衔接,加强对园区法治工作指导,促进工作合力。
二是提升法治素养。继续开办“高新法治讲堂”,通过召开宣传教育推进会、宣教活动、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园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理念,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努力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从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入手,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做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继续深化与遂宁仲裁委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相关合作,加强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强化企业法治意识,协助企业守法合法经营,建设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的示范区。
遂宁高新区党工委 遂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