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市场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西峰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文件精神及省、市转发《意见》精神,紧紧扭住标准发布和实施两个时间节点,抓好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平稳退市的同时,引导新标电动自行车尽早上市销售。
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传学习。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销售企业负责人学习新国标及电动自行车强性国家认证产品相关知识,让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负责人掌握新国家标准内容及产业调整方向,提高了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的自觉性。
减少库存车辆,控制新增库存车。自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过渡期内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积极消化库存车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辖区内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库存车辆在逐步稳定下降,由起初的2000多辆到新国标实施前的967辆,并且库存无新增旧标电动自行车。对剩余库存车辆通过一车一号一牌进行管控,要求企业限期返厂。
引导新车上市,保证新车产品质量。引导新标电动自行车稳步上市销售,尽快占领市场,满足市场对新标电动自行车的需求,并严格把好新标电动自行车质量关,同时,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市民通过查看电动自行车名牌了解是否是新标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是否经过强产品认证、是否有出厂检验合格标志等方式确保新标电动自行车质量。
加强联合执法力量,多措并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和公安交管部门信息共享及联动,对旧标电动自行车不予挂牌、不允许上路行驶保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电动自行车投诉举报案件积极受理和查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