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30万元,中山青年人才奖励金申领工作已启动
索引号: | 1144***********30U/2021-0167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名称: | 最高奖30万元,中山青年人才奖励金申领工作已启动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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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30万元,中山青年人才奖励金申领工作已启动
发布日期:2021-09-23 浏览次数:-
继落实本科生落户奖励政策后,9月15日,中山市再发布针对青年人才新政配套政策——《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办事指南》。该指南是对去年4月中山发布的《关于印发
按照《实施细则》,全日制就读于符合条件的有关高校,于2020年3月27日后毕业,且在三年内回到中山全职工作的中山生源毕业生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青年奖励金。
目前,中山青年奖励金已开通手机端申领办理。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登录“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智慧人社”专区,选择“人才服务专区—青年人才奖励金”按要求填报和上传资料进行申报(咨询电话:88220382)。
奖励学历范围从本科起算,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在奖励范围
奖励对象方面,按照申报指南,《实施细则》中的“符合条件的有关高校”是指国家教育部“世界一流建设高校”;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不含上述学校的合作办学学校和独立学院。有关高校的范围及排名,以入学当年为准。
“中山生源”是指大学录取当年具有中山户籍和中山高中学籍;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且在中山参加高考。
毕业生范围包括2020年3月27日后有关高校的本科毕业生;2020年3月27日后有关高校的硕士毕业生,且此前已取得有关高校本科阶段学历和学位;2020年3月27日后有关高校的博士毕业生,且此前已取得有关高校本科阶段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和学位。
此外,申请者还需符合相关条件。比如申报者应从大学本科起所有学习阶段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申请时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值得关注的是,申报指南明确提出,申报者申请时不属于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奖金分段申请,奖励就高不重复
奖励金额方面,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就读于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名1—30名高校,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青年人才,奖励人民币30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奖励人民币10万元。
青年人才奖励金中,40%为“回乡奖励”,60%为“就业奖励”。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须分段申请。
自最高学历毕业之日起三年内(36个月),青年人才可提出“回乡奖励”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大学本科起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本科起所有学习阶段成绩单;毕业后三年内在中山全职工作累计满3个月的参保证明及个人所得税证明。
已领取“回乡奖励”,并在最高学历毕业后六年内(72个月)提出“就业奖励”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毕业后六年内在中山全职工作累计满36个月的参保证明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同一对象获得青年人才奖励金后继续学业深造,毕业后再次申请奖励金的,按照就高不重复、补发差额的原则处理。
同一对象分别申请青年人才奖励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政府津贴、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市政府津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扣减差额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