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1144***********30U/2021-0009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08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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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4 浏览次数:-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年度统计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对象包括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应《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中的PS报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对象包括全市机关(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对应《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中的RW报表。
(二)统计时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统计方式
本次统计延用历年做法,统一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SMIS2012》软件进行填报。
请按以下方式软件、数据结构包及填报要点。
官网:登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s.gov.cn)->网上服务->服务,搜索“2020年人事工资统计软件”->点击,解压密码为88327453。
党政网:党政网登录统发工资管理平台(http://192.168.83.157:8080/tfgz/)->公告信息栏目。
三、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下属单位的数据,各镇街组织人事办负责汇总本镇街事业单位的数据(各镇街中小学、医院统计数据由各镇街单列汇总),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汇总全市医院的数据,直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报送。
(二)各主管部门、镇街及直属事业单位于2021年2月7日前将统计报表(只打印有数据的表格)加盖单位公章(镇街加盖镇政府、区办事处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及有关情况说明材料各1份报送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01、1302室)。
数据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送,须通过U盘或者光盘报送。
(三)由于统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合理安排人员,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准确、真实有效,高质量完成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罗震威,88321617(PS表);李毅坚,88327453(RW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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