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温补贴仍执行12元天标准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这几天,黄石天气比较炎热,最高气温在35℃左右。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高温工作者都是值得敬佩的。记者昨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今年黄石将继续执行12元/天的高温津贴标准,如果符合规定可以领取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没有领取到,可向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
据悉,湖北省现行高温津贴的标准是2013年出台的,当时从每日补贴标准8元上调至12元,今年这一政策没有变化,黄石将按照此标准执行。具体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目前湖北省的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必要药品,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如果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市民可以向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举报电话为:6286299、6286399、628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