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一线维权”为农民工保驾护航
芦淞区:“一线维权”为农民工保驾护航
更新时间:2013-02-22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近日,芦淞区对辖区28个重点企业和重点用人单位近行检查、检查共涉及农民工7000余人。责令11家用人单位补发1162名劳动者工资206.86万元。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务工的农民工兄弟能过个美满祥和年。
为切实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13年两节期间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工资,顺利返乡过年,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1月31日芦淞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组上工地,进厂房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每到一家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人各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并与劳动者座谈等形式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等相关的问题,确保四清;基本情况清、用工人数清、签订合同清、工资支付清;从而掌握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确保工资发放到位。各有关部门间建立起有效的联合办公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和处理农民工围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春节期间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坚持四快;快立案,快受理、快查处、快结案,确保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不过夜。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确定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工较多的建筑领域进行坚持中发现,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工作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计酬手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也有的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作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也给我们的执法检查带来了一些困难。同时部分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者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包工头充当用人单位和农民的中间人是最大的隐患。
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检查组提出改正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行为的发生。
近日,检查组对辖区28个重点企业和重点用人单位近行检查、检查共涉及农民工7000余人。责令11家用人单位补发1162名劳动者工资206.86万元。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务工的农民工兄弟能过个美满祥和年。
责任编辑:谭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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