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两级法院一月内登记立案3261件
自今年5月1日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毕节市两级法院登记立案规范高效,秩序良好,运行平稳。截至5月31日,全市两级法院共登记立案3261件。其中,民事案件2***0件,行政案件94件,执行案件527件,当场立案率达到93%,落实一次性书面告知,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
据统计,今年4月1日至5月1日,毕节市两级法院共登记立案民事案件1963件,行政案件***件,执行案件434件。自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相对4月份,民事一审案件上涨26%,行政一审案件上涨32%,执行案件上涨18%。
“立案登记制实行以后,当事人起诉或自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即可当场立案,时间最多不过半个小时。即便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案庭还需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基本避免了过去来回跑的情况发生。”据市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介绍。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陆川说,为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实施,毕节市中院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全力推动。5月4日,实行立案登记制首日,邀请了市政法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市中院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视察和监督。其中,市委政法委书记周全富在市中院院长黄兴文的陪同下视察了基层人民法院。
陆川介绍,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毕节市两级法院均出现不少新问题。主要表现为审判任务加重、审理难度加大、宣传尚未到位等方面。众多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物业供暖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大量进入法院,立案和审判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以民事案件为例,虽然5月同比增长仅26%,但是,案件绝对数却增长了近千件,人民法院承担了更加繁重的审判任务和更大的社会责任;一些群众对登记立案的范围存在误解,有不少群众认为所有起诉,法院都能立案,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的事由,要求法院“有案必立”;违法起诉增多,个别当事人甚至借助登记立案,在毕节市两级法院提起了为数不少的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诉讼,严重干扰正常审判秩序,挤占有限司法资源。
但总体来看,立案登记制改革得民心、顺民意,人民法院兑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以往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的“立案难”问题,已经得到了彻底根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得到了全面提升。
陆川表示,今后毕节市两级法院将严格按照中央、最高院、省院的部署,强化当事人诉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防止改革一阵风;切实转变理念抓立案登记制改革,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要求,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法定立案,严禁不立不裁,制裁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违法滥诉;健全完善立案登记改革配套机制,公开立案登记流程,强化立案监督制度,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立案登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立案登记服务,让立案登记制改革更加贴近群众;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问题,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目标在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中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