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株洲市珍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增工种申请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至第十九条,《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第三条、第四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湘人社发〔2014〕48号)等有关规定,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小组对其办学场地进行现场勘查,拟同意株洲市珍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增工种的申请,现予公示。
一、公示内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 | 新增工种 | 变更后办学范围 |
株洲市珍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营养配餐员初级、中级,美容师初级、中级 | 营养配餐员初级、中级,美容师初级、中级,育婴员初级、中级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天,自2021年3月24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止。
三、其他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731-28580531
来信地址: 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
邮编:412000
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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