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 这是我市关于加强劳动关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并从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职工诉求表达机制、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促进机制、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推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要求,一是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协商能力培训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二是健全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资、职工工作时间、安全生产、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加强协调配合,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保护、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合法权益。三是健全完善职工诉求表达机制。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积极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健全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化解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因素。五是健全完善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促进机制。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企业与职工互利双赢。六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导协调机制,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人社、工会、工商联、企管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工作队伍、企业党组织、基层工会、团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建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劳动关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