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全面展开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本次学分核定的范围是专业技术人员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2013年晋升了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核定其资格公布后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外地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只核定调入后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
本次学分核定的时间自2013年7月下旬开始,各区县的学分核定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排,市直部门(单位)的继续教育学分核定工作,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17:35: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