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6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细分为3大类、12个方面、共35小项问题,逐项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并相应制定了98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小项问题已经整改28项,持续整改7项。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整改期间共下发了8个工作通知、决定,其中包括对两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给予的处分决定;重新梳理修订了31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13项办法规定、工作方案;对违规发放的加班补贴等各项费用全部进行了回收。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将巡察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风集中整顿、能力提升和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严、细、实、快的要求,号召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迅速行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市委要求落到实处。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方案,明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点和措施。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8月15日,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听取市委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情况反馈和整改要求。为确保市委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做好协调推进工作,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深入研究制定《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日人社党〔2017〕12号),将问题细化到各科室单位、各党支部,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建立起了由局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关科室单位牵头、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将巡察反馈共性问题下发至各科室单位进一步自查,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成效。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的态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措施。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抓好整改;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照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着眼于落实好党章党规党纪,以问题整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政治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政治敏锐性不强,贯彻上级政策规定不及时、不严格问题
(1)关于研究、组织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政策调整跟进不到位问题
一是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统一学习了省委书记刘家义和市委书记刘星泰的讲话精神以及市纪委通报等。二是坚持率先垂范,发挥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号召各党支部学习了刘星泰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精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等。三是工作上积极靠前站,勇于担当重任,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带头做好本职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自身作风表现,同时狠抓全局作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人社干部队伍。四是9月30日局党委召开了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委委员分别作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全面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在前期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各科室单位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的共性问题迅速开展了自查,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情况,并制定整改措施,共梳理、整改问题105个,制定整改措施222条。
(2)关于未执行新的生育政策,全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女职工仍只领取3个月的生育津贴,应享受的待遇未及时落实到位问题
一是梳理学习国家和省有关生育法规政策精神,对全省各市生育津贴发放情况进行调研。二是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的通知》(日人社字〔2017〕46号),目前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已将相应的待遇落实到位。
(3)关于人社部、省人社厅要求停止补交养老保险费,我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缺口较大,还未及时研究完善下一步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问题
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停止违规补缴的通知后,我局发出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停止违规补缴,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二是加强对区县的督导,继续加大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三是根据《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推进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4)关于存在特权思想和部门本位主义。2013年以来,利用主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之便,违规超比例组织本部门评先树优问题
一是起草了对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办法,主要包括业务目标考核、作风效能考核、综合评议考核、创新创优考核和一票否决考核五个方面,根据局综合目标考核情况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工作队伍。二是各科室单位对照自身存在的特权思想和部门本位主义开展了自查,共梳理问题9个,制定整改措施19条。对2013年以来,违规超比例组织本部门评先树优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出了深刻反省检查。
(5)关于有令不行,制度建设滞后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各相关科室单位对各自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评估,并针对薄弱环节,围绕政务运转、信息宣传、法制、后勤服务、信访维稳、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七个方面,对31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汇编成册,使各项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促进了机关规范化建设。二是明确办理时限。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办理时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事项、工作责任和办理时限,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三是狠抓督查落实。采取台账+督查督办方式,建好重点工作推进台账、周工作督查台账、专项活动督查台账等三本账,对局各项重点工作进行有效督查督办,限时办结销号。今年以来,共督办重点督查事项40件、周工作督查台账30期,督办局领导要求82项。
(6)关于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问题,市审计局2014年审计报告早已明确指出,但至巡察期间仍未落实,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在市审计局的支持下,借鉴市公路局等单位的内审制度建设经验做法,研究起草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及经费、专项资金、基本建设等全部纳入内审范围,明确了内审项目、时间、流程等内容,尽量详实全面、可操作性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并征求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意见,反复进行修改后,已正式印发执行。二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主动与市财政局会计函校负责人联系,近期计划来我局为全系统财务人员授课,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7)关于上任班子民主氛围不浓,集体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协调不够,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外的工作漠不关心,参与集体讨论时提意见建议少,建言献策、相互补位不够,大局观念、全局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新修订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规则》,对领导职责、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做了详细规定。坚决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重大问题通过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财务审批、组织人事、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工作均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主要领导不分管业务工作;重大决策、长远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人事任免和干部奖惩、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处置、重大工程招投标等事项,均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严格按照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一把手不率先定调子,按照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会中分管领导陈述、其他领导发表意见、一把手总结归纳、逐项举手表决、作出决策的程序进行。三是细化领导决策程序。认真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制定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和《专项工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了党委集体领导的保障机制,充分保证了领导班子成员参与集体讨论时提出意见建议、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了11次局党委会、6次局长办公会、8次专题会议,都严格按照规则和决策程序议事,会后均形成会议纪要,取得了良好效果。
(8)关于班子议事规则不规范,以局长办公会或局长碰头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有时不经集体研究进人,干部职工反映进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调入或聘(录)用工作人员等重大干部人事问题全部提交局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巡察以来,经第5次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全局新进2名事业编制人员,目前已到岗上班;通过人才引进方式新招考3名,目前正在办理手续。二是研究起草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人员调配、职务晋升、职务聘任、考核、请假休假、工资管理、退休解聘、材料归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修订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聘用制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范了使用聘用制人员的程序。三是下一步对未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私自进人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负责同志责任。
3.机构改革推进不力,整合、融合不到位问题
(9)关于2010年1月原人事局、劳动局合并后,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协调不到位,管理松懈,职能没有得到有效整合,队伍没有得到有机融合,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思想上没有形成共识,制度上不够规范统一,工作上合力不强问题
一是参照省厅三定方案,重新修订完善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定方案,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日政办发〔2017〕51号),明确了各科室职责,避免职能交叉和推诿扯皮,督促各科室承担起自身职责。二是结合放管服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和公共服务事项,明晰工作中容易产生交叉和矛盾的地方,制定了《关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日人社发〔2017〕22号)。结合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明确事业单位职责界限,对机关岗位和事业单位岗位作出更清晰的划分,各直属事业单位制定了84项业务范围清单。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做好机构整合撤并工作。目前正与市有关部门沟通机构改革事宜。
(10)关于有的业务职能交叉,沟通协作差,存在分散主义、各自为政现象,内部单位、科室之间经常拌嘴,甚至在公开场合闹矛盾,影响同事关系,损害党员干部形象,贻误事业发展。机构改革确定由行政科室承担的职能,仍由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干部交流缓慢,只是在原人事、原劳动岗位调整,职称评聘工作维持原状,长时间影响干部职工积极性问题
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科级干部管理的意见》要求,制定了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明确轮岗交流条件和方式方法,在全系统范围内推进轮岗交流,增强选人用人活力。二是摸底统计全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职称情况,召开了各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部署会议,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与职称评聘。三是加强重点事项督办力度,对沟通协作差,存在分散主义、各自为政的行为强化问责。
4.不担当,不作为,领导班子集体回避矛盾问题
(11)关于未积极研究解决原市劳动局、原市人事局历史遗留问题,国有资产管理缺位,致使国有资产收益不到位,存在资产流失风险。2009年前嘉豪酒店租赁费应收未收,2010年起合作产生争议,直至巡察期间仍未解决,目前嘉豪酒店继续经营;和平饭店部分租赁费多年应收未收问题
一是严格遵照以合同为遵循、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则,对应收未收和平饭店承包费、嘉豪酒店合作费进行了整改。在整改推进中,我局4次正式约谈和平饭店承包人、2次正式约谈嘉豪酒店负责人。对两饭店负责人提出的问题,通过查阅账目、找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开展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二是经与两饭店负责人的多次沟通,因对方提出的要求较多,涉及金额较大,又缺乏有力证据,无法进行客观核实和计算,在难以进一步沟通解决的情况下,经第9次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启动法律程序维护国有资产收益,向市法制办申请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由其指定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帮助。10月13日,我局对和平饭店承包人和嘉豪商务酒店向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东港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12)关于原红都酒店大部分资产闲置长达10年之久问题
一是与财政部门就闲置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出租事宜进行了咨询和沟通,就2003年红都大酒店与日照银行签订出租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征求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二是市就业办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房租收缴协议,协议规定日照银行上缴原合同欠缴房租30万元,补缴免费使用部分租金36万元,共计66万元。目前,日照银行66万元的房租已全部上缴财政国库。三是与财政部门协调解决红都大酒店的闲置问题,待全市资产清查结束出台政策后,按市的统一部署进行处理。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问题
5.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问题
(13)关于党委没有把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好,抓机关、带系统不力,党建工作弱化、虚化、边缘化。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到位,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日常监督检查少,年度检查例行公事问题
一是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党建使命感,班子成员强化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局党委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强化了对各党支部工作要求,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局机关党委工作汇报。三是年终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局年度考核。
(14)关于基层党组织工作缺乏计划性,被动等待,上级不安排,自己不活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的基本知识欠缺,观念淡漠,履行书记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局机关党委于6月15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意见》(日人社机党〔2017〕6号),对各党支部认真执行党的组织各项生活制度进行了规范。二是第7次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要定期不定期对支部书记进行培训,业务和党建同时做好,要明确支部委员的职责,支部要定期开会学习交流。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职责,将党建列入党委及各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局党委年初专题研究党建年度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主体责任;局机关党委年初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与目标,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各党支部制定并落实支部活动计划,局机关党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三是提高党务工作人员能力,10月12日,举办了局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局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委员及书记、副书记40余人参加了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党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6.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5)关于市人社系统党组织及党员数量多,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个别党员混同于一般群众。巡察谈话中有职工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纯洁性质疑、担忧问题
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各党支部制定了三会一课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从严控制党员发展计划,注重党员发展质量,把好党员入口的各个环节。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7月19日印发了《中共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日人社党〔2017〕8号),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2个党支部和罗莉等23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为激励先进、创先争优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16)关于机关党委于2012年5月成立,直到巡察期间才组织换届,机关党委与人事科合署办公,无专职党务工作者,机关党支部有党员70名,直至2016年底才设立党小组,机关自身建设不力,工作规范化程度差。如,2013年9月,机关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却安排一名不是党员的干部参加会议并记录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规定,建立各基层党组织换届台账。二是各党支部组织活动,配备专人进行记录,活动记录留存备查。三是配备机关党委副书记,专职从事机关党务工作。四是通过开展争创规范化党支部活动,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
(17)关于三会一课及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委对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运用不足,民主生活会没有辣味,没有起到红脸出汗的作用;班子成员未按要求讲过党课,未以普通党员身份按要求参加支部活动问题
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动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二是在近期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班子成员按照计划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四是局机关党委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记录情况,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
(18)关于党员活动组织少,机关支部仅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时召开党员大会,多数以集体学习代替党员活动,党员缺乏应有的归属感、荣誉感。党员不按月交纳党费,党组织不按规定收缴党费,组织观念淡薄问题
一是机关支部把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党建工作日常规划,组织党员参加各类特色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热情。9月9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党员干部到厉家寨纪念馆、省政府旧址、八路军115师司令部纪念馆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修养。二是加强对党员党性观念教育,严格落实党费收缴规定,督促广大党员主动按月缴纳党费,提高党费收缴管理能力,现已形成每名党员每月主动按时交纳党费的良好习惯。三是加大对党费收缴的监督检查,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定期对党费缴纳情况进行通报。
7.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9)关于部分编制职能关系未理顺,科室职责与岗位工作不匹配。下属事业单位有空余编制,却使用人事代理、人才派遣等编外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量增加,人员编制没有相应调整,经办力量明显不足,疲于应付,工作质量效率不高问题
一是根据市政府最新印发的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责,本着明确分工、避免推诿扯皮的原则,进行岗位分析,逐步做到岗责一致。二是对于工作量大、任务重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的,及时向市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人员编制。三是所属事业单位出现空编时,及时补充新进人员,2017年新考录2名事业编制人员、新招聘3名硕士研究生。四是申请并已获准将当前所有全额事业单位空编纳入2018年用编进人计划。
(20)关于干部职工混岗、借调问题严重,管理不规范。局机关从事业单位借调21人,下属事业单位及企业之间相互借调40人问题
一是科学合理地确定用人数量,对科室单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总量进行调研分析,核定工作人员数量。二是严格控制混岗人员数量,对混岗人员有计划逐步调整并优化人员结构,目前正在起草第一轮混岗人员理顺方案,下步将根据机构整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实际工作需要逐步调整到位。
(21)关于干部激励机制不健全,组织凝聚力下降。一方面,超职数配备干部,另一方面,出现领导干部岗位空缺未及时调整,干部职工议论多,影响工作开展问题
一是按照市编办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直属事业单位职数配备工作。二是对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在全局统一调整干部时一并统筹考虑消化解决。
(22)关于未落实同工同酬劳动保障政策,自身灯下黑。不带头落实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编外人员同工同酬的要求,部分编外人员相互攀比、意见大,信访反映要求解决待遇不公问题问题
根据省相关规定,对同性质人员落实同工同酬待遇。完善了内部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内部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指导意见,通过对内部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调整,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23)关于国有企业用人程序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研究不及时,对新录用人员 五险一金 缴纳工作办理慢,用人企业不满意,同时影响新录用人员工作积极性问题
一是进一步简化国有企业用人和缴纳社会保险流程,会同市国资委开展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进人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压缩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简章审核发布、聘用人员备案、档案接收录入、就业登记、信息采集和社保缴费审核等环节时限,国企人事服务窗口在收到国企人员备案材料后,及时办理档案接收录入、就业登记和信息采集等工作,切实做到快办、优办,提高服务效率。
(三)政治担当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坚决、不彻底问题
8.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领导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24)关于党委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 的理念树得不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明晰,未制定责任分解落实、考核评价体系,导致层层示范、监督不够,层层传导压力更不够问题
一是局党委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党建责任,严格执行《中共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起草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员干部约谈工作实施办法》,对履职不力或推卸责任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追究相关责任。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述职述廉。三是起草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办法》,将党建纳入考核内容。
(25)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差,未严格落实分管领域的领导责任,奉行好人主义,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力甚至缺失。巡察谈话中反映,有的领导干部在职称评审、考试违纪处理、工伤鉴定、病退等方面乱打招呼,干扰或越权干预正常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不积极。2012年以来,党委会议未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一是9月6日召开第9次局党委会研究了三公经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扎牢制度的笼子,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三公经费加强监管。二是先后召开了全市人社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全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各区县局和各党支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三是通过党委书记讲党课、邀请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讲案例、通报近年来全省人社系统典型反面案例等方式,强化对关键少数的教育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四是进一步梳理优化公开招聘、社保基金、职称评审、工伤鉴定、病退鉴定等业务工作流程,探索委托第三方操作渠道,注重加大对各环节网上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全程留痕,对违反政策程序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五是以打造清正廉洁的人社干部队伍为目标,高度重视和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摆上突出位置。
9.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有差距,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
(26)关于对从严治党认识有偏差,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抓纪律、抓作风、抓效能建设没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问题
一是局机关党委加强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局党委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加强了监督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今年按照程序讨论处理了违纪的2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决定。
(2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签了之,没有研究制定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有力措施,防控监督不力。明察暗访未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抓早抓小不及时,较真叫板不够,处理问题大事化小问题
一是梳理完善了科室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目前共梳理廉政风险点146个,制定防控措施195条。二是加强了明察暗访频率和力度,近两个月共组织对大厅窗口明察暗访2次,逐步实现明察暗访制度化、常态化。
(28)关于不按规定程序处理处分违纪人员,未经支部大会讨论直接由党委会研究,以党委处理意见代替党纪处分决定问题
严格执行《***章程》和《***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处分程序条件规定,对今后工作中违反党纪人员,在深入调查核实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处分决定,支部将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处理意见写成请示报告,并附事实材料上报局党委,局党委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定批准后,在党支部范围内予以宣布执行处分决定,严格杜绝未经支部大会表决局党委直接给予党员党纪处分情形再次发生。
10.机关存在庸懒散现象,作风建设亟待加强问题
(29)关于衙门作风较重。人社系统长期以来管人思想未根除,习惯发号施令,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不积极、不主动、不自觉,群众反映到人社部门办事难。有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只批转不解决实际问题,甚至造成群众重访问题
一是进一步畅通受理举报渠道,对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信息,建立台账,按程序移交办理,自8月9日起,我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局基金监督机构举报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给予奖励。二是优化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大力推广社保业务自助一体机,参保个人自助办理社保权益查询、刷卡缴费、打印证明等社保经办业务,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可以就近进行资格认证。为满足服务对象需求,增加博士和硕士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次数、集中病种鉴定次数、工伤认定申请批次,扩大了生育并发症保障范围、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医院规模。三是继续深入开展能力提升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对反映服务态度恶劣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四是重新修订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规定》,认真执行局领导接访值班制度,耐心听取基层群众诉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关注解决。依法公正处理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仅9月份,共接待来访群众34起、130人次。
(30)关于存在机关科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有的业务流程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流程复杂,办事政策、程序等公开不够,工作人员态度生硬,作风不求实、不务实、不扎实,有时甚至乱作为问题
一是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窗口开展了明察暗访和作风检查,对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作风不求实、不务实、不扎实行为予以追责并曝光。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范围内对违反工作纪律的2名同志进行了通报。二是聘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担任社会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对反映的问题限时整改。三是结合放管服改革试点,进一步梳理流程,补印增印服务指南,公开办事政策、规范办事程序。压缩企业职工退休核准和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办理时限、即时病种办理时限、工伤申请受理决定期限、工伤认定结论时限等,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四是将作风效能情况纳入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加强了对服务态度和效能的量化考核。五是将执纪问责纳入常态化,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工作人员常提醒,防患于未然。
(31)关于2013年3月,市劳保处审核把关不严,出具相关证明,致使有的企业骗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问题
一是查明情况。市劳保处立即开展调查,查明当时是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显示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有关纪检部门已经多次到市劳保处取证调查了解。我局已于2016年下半年主动与市纪委进行沟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二是加强整改,以此为戒,严格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内审机制,强化复核把关、监控稽核环节,严格规范开展各项经办业务,防止引发新问题。下一步继续坚持不走样。
11.禁而不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32)关于违反廉洁纪律,滥发补贴补助。2013年以来,市人社局共组织各类考试1500余场次,执行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标准不严格,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考试劳务费等问题。巡察还发现,部分下属单位在十八大后仍顶风违纪,发放周六加班补贴、春节福利、讲课费等。有的单位造假违规处理接待费,给公款吃喝穿上隐身衣问题
一是将2013年以来组织各类考试发放的考试劳务费进行了全面梳理,托清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考试劳务费底子,及时开展了清退回收工作,已全部收回。二是全面自查自纠,对2013年以来参照考务费标准执行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系统内发放的讲课费全部收回。三是加强管理,下发进一步规范考试劳务费发放的办法,制定了考务费发放方案。对今后各科室单位提报发放的考试劳务费要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规定的考试劳务费发放范围和标准,杜绝违规现象的再次发生。四是自2017年3月份起,停止发放周六招聘会加班补贴,对39名在编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发放的补贴全部收回。
(33)关于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有偏差,削弱了制度约束力。局机关干部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市人社局违规按照会议、培训总天数报销市内交通费,2014年5月至2017年4月,共计多报销127人次2.26万元问题
按市委巡察组要求,应退款项于巡察期间全部收回,并已上缴财政。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我市差旅费管理办法,坚决执行好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
12.惠民资金医保基金监管有漏洞,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34)关于巡察组抽查部分培训机构,发现市就业办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有的培训机构违规套取财政补助资金问题
一是对培训资料进行排查和整改。对2013年至2016年以来承担市本级培训任务的21家培训机构816个班次3.39万人的培训资料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发现存在培训补贴申请材料不完整、填制不规范、整理归档有错误等问题。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审查把关不严的现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在科室内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定点培训机构负责人座谈会,通报了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就业办排查情况,督导定点培训机构对2013年以来组织实施的所有班次的培训资料进行自查。通过排查与自查,发现个别学员有参加培训、鉴定考核合格且已申领补贴,但培训课时不足的问题,对此已责成5家培训机构退回补贴40人次28960元;补贴材料不齐、整理归档有误的6家机构已整改完毕,其他12家机构限期整改。二是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过程管理和风险防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夯实单位工作人员责任,互相监督,避免把关不严的问题;完善流程,严格培训过程监督;加强社会监督,聘请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作为日常就业培训社会监督员,在街道(乡镇)、村(居)委员会成员中聘请部分流动社会监督员,对就业培训工作进行监督。三是严格应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和就业培训实时监控系统,全程指纹考勤并同时抓拍人脸头像,每个班期在培训期间不定期抽查不少于3次,确保学员信息实名制和培训过程的真实性。四是借鉴青岛等地市的有关做法,拟订了《日照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和资金风险防控办法》,加强各类就业创业补贴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管控。
(35)关于2015年至2016年6月,市、县医保主管单位监管不力,致使莒县中医院武装部分院通过挂床、编造虚假病例或处方、串换药品、虚开药品或诊疗项目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问题
一是充分利用医疗费智能审核系统,监控定点医疗机构及医保医师的医疗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随机抽查,开展基金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住院患者在床和住院情况,及时查处过度医疗、挂床住院、违规收费等违规行为,杜绝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等现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对违规医院按有关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条款进行查处。二是指导莒县医保处对该定点医院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协议管理权限对划拨基金进行处理,取消其定点资格,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督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加强基金使用监管,按照管辖权限对各医保定点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整顿和检查。三是对违规医院按有关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条款进行查处。督促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基金使用监管,按照管理权限对各定点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整顿和检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也面临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和矛盾,如事业单位与机关科室之间职责不清、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长期停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混岗等。下一步,针对上述问题,将在巩固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决不罢手。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米,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职称聘任、干部轮岗交流、理顺科室与岗位职责等需要进一步整改完成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加强定期调度和***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标本兼治,通过强化建章立制形成刚性约束。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使制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更有效地解决。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
(四)促进成果运用,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系列***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把抓好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重大干部人事问题全部提交局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匡正选人用人之风,继续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好,压实每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能力提升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改进作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树立良好的人社部门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3-8866013;邮政信箱:山东省日照市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631室;电子邮箱:rzrsjrsk@163.com。
中共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