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发展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农村发展局:
加大就业扶贫力度,是***、***和省委、省政府新形势下深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明确部署和要求。为全面完成就业扶贫目标任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总结前期经验和工作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通知如下:
一、规范提升就业扶贫车间
(一)统一就业扶贫车间规范管理。对全市已建或新建的正常使用就业扶贫车间进行统一编号和统一标识,形成全市统一的就业扶贫车间数据平台,实现就业扶贫车间的信息全面公开、运行动态监管。编号规则和标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统一制定,各区县遵照执行。
(二)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升级建设。分类分批打造精品车间,树立就业扶贫车间示范典型,打造就业扶贫车间升级版。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安全运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防火防爆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劳动保护,就业扶贫车间应为吸纳就业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村贫困人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推动设立创业扶贫工坊
(三)鼓励贫困人口参加创业活动。挖掘贫困人口的创业潜力,采用1个家庭创业项目+1笔创业扶贫贷款+1所创业服务机构的模式,在各区县广泛设立创业扶贫工坊,跟进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让贫困人员在家中顺利创业,享受到大众创业成果,实现创业脱贫。
(四)加大贫困人口创业服务力度。开设贫困人口创业服务绿色通道,建设适合居家创业的绿色农产品经营、手工加工等扶贫创业项目库,充分发挥创业大学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服务载体扶贫服务作用,为贫困人口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三、大力开发公益扶贫岗位
(五)分类设立公益扶贫岗位。确立岗位托底,劳动脱贫思路,广泛开发政府公益扶贫岗位,让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劳务输出、就地就近转移实现就业的贫困人口,通过从事服务扶贫相关岗位获得劳动收入,以达到稳定脱贫的目的,实现服贫与扶贫的双赢效果。各区县要建立公益扶贫岗位目录,科学分类设岗,主要是养老服务、五保户服务等邻里互助类岗位,保洁保绿、值勤值班等村务服务类岗位,村内治安巡防、公共产业巡护等巡防巡护类岗位,蔬菜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就业扶贫车间等产业辅助类岗位。
(六)落实公益扶贫岗位扶持政策。落实两优先要求,各区县新开发的公益岗位要优先安置贫困人口就业,新腾出的岗位优先用于解决贫困人口就业。要创新岗位使用方式,视贫困人口就业能力实际和岗位职责需求,可灵活采取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的办法,鼓励贫困人口多劳多得、劳动脱贫。公益扶贫岗位作为公益性岗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政策,具体按照日人社发〔2016〕22号文件及我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四、定向开展劳务协作扶贫
(七)创新劳务协作扶贫模式。加大外省、外市及市内经济发达地区与扶贫任务重的重点县之间的劳务协作,探索开展入社+接中心+进企劳务协作机制,形成贫困人口有组织加入劳务合作社+对接城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定向进入企业就业的一条龙劳务输出新模式,提高贫困人口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劳务输出质量。
(八)加大劳务协作扶贫支持力度。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遴选一批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较强、岗位适合的企业作为贫困劳动力就业基地,定向招收贫困劳动力。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设立劳务合作社,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跨区县转移就业的劳动年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
五、积极开展技能扶贫培训
(九)创新培训扶贫模式。紧密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采取产业清单+培训项目清单+贫困人员名单三单对接模式,对贫困人口进村入户实地开展易学实用的技能培训,提高扶贫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十)实施技能脱贫行动。组织技工院校定向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青年,帮助他们获得专业技能,在毕业后实现技能就业。对就读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提供扶贫信贷支持等,帮助其顺利完成技工教育并就业。
各区县要将就业扶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搞好服务培训,推动劳务协作,搭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扶贫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制度。扶贫部门要将就业扶贫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规划,在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对口协作扶贫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协调推动贫困地区开发就业岗位,切实负责做好贫困劳动力信息的摸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政策落实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好的区县和企业,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成效进展缓慢的区县,予以通报和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问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引导贫困劳动力、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日照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日照市财政局 | 日照市扶贫开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