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称外语成绩标准确定正高职称须过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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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2日发表
近日,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确定。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达到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成绩要求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中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全省当年有效外语成绩要求放宽至45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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