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劳动监察案件情况分析
今年一季度,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收到群众举报投诉263件,立案240件,结案206件,结案率86%。主要数据指标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投诉举报立案结案数、群众举报劳动者投诉数同比上升。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立案数和群众举报、劳动者投诉数与2012年基本持平,投诉举报结案数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同比增加15%。经调查发现,在案件办理方式上,多数区县注重调解结案,在做好接待受理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三稳指导思想,即通过稳妥的办法、稳步推进查处进度、达到维护稳定的目的,运用调解方式达到快速处理的结果,特别是在无证据投诉案件查处工作中,调解手段适应现实需要和案件情况,也符合投诉人的要求。在办案效率上,不拖不积不压,做到有案快结。办案效果上,执法效能大大增强,一季度,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546份,为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709.8万元,督促参保缴费553.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3%,43%,40%。原因:一是群体性欠薪案件多发,造成数额增长幅度较大;二是今年部分区县比如岚山、五莲年检开始早,行动快,措施到位。这两方面的原因促成了以上指标快速增长。
工资支付类、社会保险类案件仍是当前劳动者关注的焦点和劳动监察工作的重点。今年一季度,结案233件,从结案案由的分类来看:违反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类案件181件,占78%;违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类案件42件,占18%。工资支付仍是劳动者关注的重中之重。一季度,违反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类案件在全市结案案件案由中达78%,主要表现:一方面由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出台以后,一些用人单位因为时间差的原因没能及时上调;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加班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到位。还有65%的工资拖欠案件,主要是个案问题,涉及个别劳动者,主要是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用人单位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含加班费)而引起的劳资纠纷。
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类案件依然是广大劳动者关注的焦点,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劳动者注重当前的生活质量,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是职工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条件;二是劳动者注重养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条件的改善,关注退休后的生活,即有后顾之忧;三是随着国家一系列民生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出台,劳动者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增强;四是用人单位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准备不足,不能全面熟悉法律和综合应用法律。
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涉案数量占90%之多。从涉案单位的性质分析:私营企业203户,个体经济组织13户,二者占案件总数的93%。分析其原因:一是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力量不断壮大,而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普遍规模不大,劳动用工法制观念薄弱,人力资源管理经验不足,容易产生劳动纠纷;二是部分职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拖欠工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三是部分劳动者为了保住就业岗位,对拖欠工资投诉存在顾虑。(劳动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