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开发区实施贡献与养老待遇直接挂钩办法“双保险”提升农民幸福指数
(张文军 周文征)拆了旧房子,住上新楼,一个月领取养老金426块,比拆迁前每月多领 200多块,比没失地没拆迁的同龄老人每月多领370多块呀!这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街道成家村86岁的牟大爷自己算的一笔养老账。
今年以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农民养老保险作为民生保障工作的重点来抓,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落实好上级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同时,不断加大区财政向民生保障倾斜的力度,创新实施了多档次、高水平、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险新体系,为区内失地农民上了双保险。
新一轮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热潮的掀起,有力地推动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建设的步伐,也加速了农村城市化、村民市民化的进程,形成了未失地农民、部分失地农民、完全失地农民、完全失地又拆迁农民等多种身份农民并存的现状。建立适应各种身份农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已迫在眉睫,亟需创新突破。
为解决好这一问题,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实施了贡献与待遇直接挂钩办法,打破征地拆迁情况不同与养老保险待遇无关的传统,财政补贴标准高低随土地征用数量和旧城改造拆迁完成情况发展而增加。按照征地拆迁情况不同将区财政补贴分为四档:一档未失地农民,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财政每人每月补贴15元;二档部分失农民,人均剩余土地多于0.3亩,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按照剩余土地多少财政每人每月补贴30至73元;三档完全失地农民,人均剩余土地少于0.3亩,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财政每人每月补贴73元;四档完全失地又拆迁农民,人均剩余土地少于0.3亩且经政府主导并完成整体拆迁,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财政每人每月补贴205元。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力度,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该区2009年成功争取到国家新农保试点单位,60周岁以上农民每月享受55元基础养老金。在此基础上,该区坚持加大财政投入,2010年与计生部门联合发文,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养老保险水平,缴费补贴每年每人提高20元,基础养老金每月每人提高20元;2011年又增加参保农民养老保险待遇,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早参保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2元,最高的每人每月可增加14元。
该区注意将农村养老保险与土地征用和旧城改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区人社局定期与招商局、国土分局、建设局、拆迁办进行工作交流,及时掌握全区征地拆迁新情况、新动态,农保工作人员根据新情况第一时间进村入户,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早做好各种数据测算,做到即征即保、新增提高、完成拆迁待遇最高。农民每失去一分地每拆一栋房,相应的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都能够及时按月送到农户手中。截至10月底,全区共支出养老金38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