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阳光”仲裁维护劳动者权益
东港区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力度,进一步精简和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畅通劳动人事争议维权通道,以人为本开展人情化执法,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优化梳理流程,进行阳光执法。该区仲裁办按照案件难易分流、重大和集体案件优先处理的原则,落实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四快方针,确保案件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期受理率达到100%。仲裁办两位仲裁员都是女性,对前来咨询的职工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尤其是部分群众因为利益受到损害,情绪非常激动,言语难免有过火的时候,这时候仲裁员总是好言安慰,让投诉者尽快平息情绪、讲清案由。遇到文化水平低、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两位仲裁员就根据其本人口述代为起草申请书。
关口前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中。东港区仲裁办实施主动介入调解法、全程***调解法,主动与劳动争议高发企业做好对接,健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仲裁程序之中,尤其是超前防范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集体劳动争议,通过做好前期防范工作,避免事态扩大化。
建立大调解机制,推动调解下移。该区抓住山东省基层平台建设示范点宝贵机遇,在所有镇街道设置人社所,设置了调解室、档案室等特种用室,并配备了电子显示屏、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硬件,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方式配齐了劳动保障协管员,并进行了业务培训。今年以来,东港区人社局致力推动业务下沉,,制定了基层平台业务经办流程,把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等业务下沉到各镇街道人社所,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处理各类纠纷。同时,主动加强与工会、妇联、公安、工商、法院等部门的业务联系,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腾某是该区某纺织有限公司职工,在车间工作时右手及右前臂被机器挤伤,经调查核实被认定为工伤,经医学鉴定被确认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四级伤残。经东港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该企业支付腾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类费用共计28万元,目前已经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