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振兴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恢复对外开放的通知
根据《丹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3号)要求,为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保证广大群众办理各项审批业务的需求,振兴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决定于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正式恢复服务大厅各项业务办理,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人员进入服务大厅时,请自觉佩戴口罩,有秩序排队等候,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实名登记和业务引导;业务办理完毕后,请迅速离开,不要逗留;与办理业务无关的人员以及发热、未佩戴口罩人员不允许进入服务大厅。
二、外地归来人员未满隔离期14天禁止进入大厅,请自行向居住地社区报备,隔离结束需持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方可进入大厅。
三、尽可能通过网上办理相关业务:振兴区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218.61.232.162:8605/epoint-web-zwdt、或直接搜索丹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振兴区区域、或搜索微信公众号“振兴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选择“服务导航”菜单栏中的“办事查询”。
四、前往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排队等候。
请广大办事群众积极配合服务中心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遵守政府防疫相关规定要求。振兴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将每日全面开展公共设施消毒、通风等工作,确保办公环境安全。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