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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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1日发表
《三亚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施行
最高资助50万元
记者从三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悉,日前,三亚发布《三亚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设立知识产权资助金鼓励科技创新,该办法已于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三亚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规范化建设,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且该单位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件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且该单位有效发明专利达到5件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助;对获得市级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资助。同一年因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的,不重复资助。
(记者胡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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