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向三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向三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拿出“零容忍”的态度推进整改工作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5月20日,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分别向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市金融发展局党组、市社保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3月6日,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市金融发展局党组、市社保中心党组进行巡察。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市委“五人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在巡察中也发现贯彻落实******“4·13”***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不够深入、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三会一课”执行不够严谨、思想教育工作不够深入等一些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拿出“零容忍”的态度,把解决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要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表推进整改;要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查摆不足;要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各单位负责人表态,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反思、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要以“从严整改、不走过场”为总基调,全力以赴抓好整改组织协调工作;以开展“制度建设年”和“作风整顿建设年”为契机,通过制度建设、作风整顿、提质增效等系列举措,做到举一反三、认真剖析、找准症结,构建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要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记者黄世烽 通讯员杨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