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发布“禁火令”严防森林火灾
三亚发布“禁火令”严防森林火灾
为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三亚正式发布《三亚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以下简称禁火令),对禁火期、禁火区域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禁火令规定,自每年12月1日起至翌年5月31日为禁火期。禁火区域为三亚市所有林区(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下同)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禁火令明确,因防治病虫鼠害、计划烧除、开采矿藏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或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申请办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进入禁火区域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和妨碍检查。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禁火令行为或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举报电话:119(火警)或0898-88689110(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本禁火令自2021年3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8日。
(记者张慧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