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揭晓
●文明城市:绵阳列地级市第14位,较去年上升8位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绵阳列地级市第11位,较去年上升18位
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昨(22)日公布结果,绵阳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名列地级市第14位,较去年上升8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全国地级市中排名第11位,较去年上升18位。这次测评由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独立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异地抽选专业调查人员,实行统一的考核项目和工作流程,统一评判标准和纪律要求,对12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和提名资格城市进行了测评。
绵阳排名提升是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年以来,我市加强城市道路、天桥、绿道等市政工程建设,大力开展背街小巷、城市堵点的改造治理,批量更换老旧公交车、投放公共租赁自行车等,提升了城市的硬件水平。
我市还着力软环境建设。今年,我市大力倡导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有效提升了城市文明程度;扎实开展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等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广泛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和责任市民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了“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大力推进乡村城市少年宫建设,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活动,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每三年一届,获评城市进行三年共三次文明指数测评。我市自2011年获得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后,已先后接受了两次测评。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测评成绩分别占总测评的10%和20%,第三年,测评成绩将占总测评的70%。明年我市迎接文明城市测评将进入最后冲刺阶段,能否成功通过测评十分关键。市文明办主任赵方嵩告诉记者:“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还应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提出对策,完善措施,认真整改,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确保成功通过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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