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街关于邀请财务代理机构对辖内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务代理工作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三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9]12号)和《广州市白云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穗云农规字[2019]1号)的要求,石门街拟聘请财务代理机构对辖内41个集体经济组织(共41个账套)开展财务代理工作。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财务代理机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财务代理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及统一的会计制度,认真做好代理服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会计账簿,规范财务处理程序和会计核算;
(二)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做到手续完备,保证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保障资料安全完整;对出纳员提交的收支凭证等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复核;
(三)负责监督农村集体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
(四)及时掌握分析农村集体财务和资金运行状况,依法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
(五)负责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及***等票据的申领、审核、上缴核销及使用监管;
(六)严格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七)负责会计档案资料的管理:
(八)监督“三资”信息公开工作;
(九)财务代理机构应保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
(十)财务代理工作人员应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度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登记、编制工作,并形成财务公开报表材料。
(十一)具体详细工作请查看***一。
二、财务代理对象
石门街辖内4个经济联合社及属下8个发展公司(其中鸦岗2个、红星2个、朝阳2个、滘心2个)、29个经济社(其中红星17个、滘心12个),共41个账套(详情请见***)。
三、人员配备要求
代理团队应包含项目主管1人,项目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所有人员均须具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项目主管需每月对技术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培训及提供相关技术指导。
四、代理预算
代理机构的报价需包含服务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场地使用费、设备投入、餐费、税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在服务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建议财务代理总价不高于50万元(含括41个账套,具体集体经济组织代理单位以***为准)。
五、代理时间
一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有效时间为准)。
六、财务代理单位选取方式
石门街根据有意向承接项目的财务代理机构的响应文件(由服务方案、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价格部分四部分组成一本响应文件)评价情况选取财务代理机构对辖内四个经济联合社及属下发展公司、经济社开展财务代理工作。
现邀请有资质的财务代理机构承接项目,请有意向单位于12月6日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邮寄至石门街,石门街将组织街道纪检监察办、财务室、三资办、辖内村社等相关部门形成评分小组对各意向方相关情况进行评定打分并确定最终财务代理机构,相关评定结果及成交通知书将通过白云政府网予以公告。
***一:代理工作内容及代理对象.docx
***二:报价须知.docx
***三:季度考核要求.docx
***四:石门街辖内集体经济组织2022年1-10月凭证数.xlsx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21日
(联系人:许思美, 联系电话:020-89676319;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288号石门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