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工作部署,12月16日至17日,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刘青川率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仕忠,副主任周贤模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涪城、游仙粮食分局和涪城购销公司、市军粮供应站等直属单位和部分粮站开展调研,就如何确保粮食安全、发展粮食经济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听取两个粮食分局和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刘青川书记对各单位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新形势下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粮食企业如何更好地做好粮食工作、维护粮食安全讲了意见,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认清当前新形势。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把“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列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而且放在首位,表明中央已经将粮食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宣告粮食行业的又一个春天已经到来。粮食部门和企业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深入领会,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粮食宏观形势,把深化改革贯穿到粮食工作各个领域,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粮食流通工作。
二是紧紧把握发展新机遇。预计近期国家、省将会出台支持粮食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大对粮食行业的投入,粮食行业部门和粮食企业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和省最新政策投向,在机遇中找项目,在政策中挖项目,在规划中谋项目。围绕粮食系统大力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产油大县、产粮大县、放心粮油示范工程以及现代粮食仓储设施、粮食物流等专项或领域,积极策划、包装和实施一批项目,抓紧做实做细前期工作,力争在项目和资金上争取中央、省的最大支持。
三是基础设施要有新投入。通过前期不懈努力,全市22户企业、413栋仓房、68万吨仓容获得省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2090万元,加上市、县配套及企业自筹,总投资约6000万元。委内有关科室要积极做好项目审批、建设及维护管理,做好协调和服务。有关企业要按照《四川省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专项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做好项目实施方案报批、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在2014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维修改造任务。同时,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采取资产置换、融资、合作等多渠道,加大新建仓储设施投入。
四是产业发展要有新举措。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重点围绕粮食加工、油料加工和粮油流通培育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粮油龙头企业。以粮食精深加工为着力点,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实现传统粗放向现代集约、简单加工向精深加工的实质性转变。依托绵阳科技城的独特优势,加大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提高粮油企业核心竞争力。切实把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快粮油企业技改力度,调整产品结构,促进升级换代,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多样化、服务优质化的需要。
五是宏观调控要有新机制。抓好粮食购进,建立健全粮食产销协作长效机制,确保市内粮源有效供给。关注市场粮油供给情况和粮价走势,要确保成品粮油市场供应充足。进一步修订完善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和轮换制度,立足绵阳市情创新购销和轮换机制,提高储备粮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细化操作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别是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全市高寒山区群众的口粮供应和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粮油的保供工作。
六是改革创新要有新思维。粮食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探索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粮食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根据直属企业实际,加快研究推进现有直属企业资源整合或重组,进一步盘活做优国有资产。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国有企业管理层薪酬待遇等。各直属粮食企业要通过改革使企业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经营主体,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七是干部队伍要有新风貌。干好一项事业,既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也要有一个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要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建立健全干部培训教育机制。要选拔或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管理和技术关键岗位,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爱岗敬业、执行力强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要注重营造良好的工作风气、和谐的工作氛围。坚持文化引领,用优秀的文化凝聚人、塑造人、激励人。
八是其他工作要有新突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以更加严格制度、更加管用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党风廉政建设不能丝毫放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有关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审批程序,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检查。完善以法人治理结构为主的企业组织领导体制,充分发挥股东会、监事会、职代会等的监督制约作用。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