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体局发出通知要求从严规范托幼机构学生校内服药
绵阳政务网讯 为深刻汲取陕西西安某幼儿园幼儿服药事件教训,防患于未然,市教体局近日下发《关于规范托幼机构学生校内服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托幼机构学生校内服药事项作出了严格规定,并加大了监管力度。
《通知》强调,全市各类托幼机构不得以“预防”疾病为由擅自给幼儿服用任何药品、保健品;确因疾病防控需要统一组织服用预防药的,应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由具有公共卫生职能的机构专业人员到学校现场组织实施,学校卫生室、保健室不得组织学生服用此类药物;受家长委托服药的,要对药品用量、服用时间、禁忌等作详细记录,并由家长签字。
据了解,《通知》下发后,全市各类托幼机构已按相关要求作了全面清理和排查,目前未发现一例违规服药事件。同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大新规宣传力度,强化监管措施,细化了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黄晓玲 绵阳日报记者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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