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劳动监察大队多点发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平武县劳动监察大队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为契机的基础上,以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围绕大局、扎实工作,认真做好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劳务监管“严”。由人社、工会、住建等部门组建农民工工资拖欠维权联席会议制,综合运用劳动用工书面年审、举报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开展日常巡查用人单位14家,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14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条文2条;专项整顿检查2次,巡查用人单位8家,涉及劳动者970人,重点审查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3家,涉及劳动者491人。
二是仲裁调解“畅”。建立由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共同参与的“调裁审”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快立、快办、快结农民工劳资报酬、工伤赔偿等投诉纠纷,现已受理涉及农民工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3件,结案率达100%。
三是执法监察“硬”。逗硬农民工用工备案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健全基层工作网格和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劳动监察部门不定期深入企业、建筑工地等现场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截至11月底,已为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900余万元。
(平武人社局 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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