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社局认真开展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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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08日发表
江油市作为绵阳范围内唯一开展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地区,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开展试点工作。2015年1月1日《绵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后,江油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政策。江油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全部实现医保信息系统即时核算。在严格执行《绵阳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前提下,对限价特殊医用材料进行细化,与承办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住院和门诊发生的经审批同意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费用中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价部分,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进口材料45%、合资材料50%、国产材料55%的比例报销。截止目前,已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人数114***7人,申请不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人数438人。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共发生理赔金额238.82万元。
(江油市人社局 顾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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