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县四条措施加强公务员日常考核试点工作
2015年,绵阳市安县被确定为全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试点县。今年以来,安县精心组织、整体联动,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明确内容、加强管理做到了考核试点工作的统筹推进。
一是充分研究酝酿,合理制定方案
按照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要求,安县立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现状,及时摸清全县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认真结合考核试点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进行充分研究,合理制定实施意见,一是由县人社局牵头拟制全县《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方案和意见),二是组织召开全县相关部门联系会议,对方案和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以县委名义印发方案;三是下发相关文件,督促指导各单位执行。
二是实施整体联动,注重分类指导
安县在反复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中,结合全县实际,对参加考核试点工作人员范围采取扩面实施,明确提出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应为考核试点工作参加对象,形成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非领导成员参加考核试点工作整体联动的局面,为下步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突出实施工作的分类指导,一是县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领导小组重点指导县级部门、乡镇、重点联系单位考核工作的实施;二是实施主体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考核试点工作开展;三是对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据岗位特点参照执行考核试点工作进行区别性指导实施。通过提高考核试点工作的覆盖面,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考核试点工作全面落实。
三是细化考核方式,突出考核重点
在考核内容上,坚持将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能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作为基本依据;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岗位职责和目标管理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对考核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内容方面的日常表现着手,重点结合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突出勤和绩内容的考核,同时分项细化考核标准和内容,作出对应分值的客观考核评价,一是实行“德、能、勤、绩、廉”考核内容的百分制季度分项考核评分,做到有标准、有分值;二是权重勤和绩考核内容分值,对“绩”的考核充分结合实际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通过职工测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评分、单位领导班子确定评分的分层级方式实施考核评价;三是明确考核内容的操作程序,立足考核工作开展对象范围实际坚持日考勤、周记实、月小结、季度测评、年度汇总公示等的考核既定程序。做到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式、考核程序的明确和基本统一,考核重点突出。
四是明确考核管理,确保结果运用
做好考核工作的管理,是确保平时考核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良好工作效果的重要保障。在考核工作管理上,坚持由安县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考核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各实施考核工作主体单位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管理,鼓励单位创新考核办法和举措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推行获优秀人员适当加分制度,营造被考核人员“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将平时考核结果用于加强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教育和引导、鼓励和激励,作为被考核人年度考核、领导(非领导)职务晋升、科级后备和年轻干部培养、股级职级调整、推荐表彰等的重要依据。既保障考核工作的管理又明确考核结果充分有效运用。(公务员任免奖惩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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