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司法所对新增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
为切实把好“入矫关”,7月28日下午,洛浦司法所对4名新增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驻区司法警察、区检察官、辖区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治保主任、社区矫正志愿者及司法社工参加了入矫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矫正小组组长分别向4名社区矫正对象明确告知了社区矫正期限,在社区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义务和应该遵守的规定等,核对信息和宣读相关法律文书后,社区矫正人员朗读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在社区矫正相关文书上签字。驻区司法警察、辖区民警、区检察官、社区治保主任分别对社矫对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入矫初始教育,社矫对象表示自己在社区矫正期间,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
入矫宣告仪式彰显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刑意识,为以后的日常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洛浦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