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健全评定分离招标制度
为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放管服”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评定分离”招标制度。7月14日,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广州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评定分离”招标内控机制的通知》,指导招标人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确保招标投标工作规范、科学、透明、可追溯。
一是落实决策制度,提高决策质量。明确招标人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将评标办法、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等纳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廉洁评估范围。
二是优先考虑创新、绿色等定标因素。招标人应科学制定评标定标方法,强化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审查,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要求,优先考虑创新、绿色等定标因素,促进投标人相互之间高质量竞争。
三是建立全过程“留痕”机制。对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定标工作等同步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随定标资料一并保存,实现评标定标全过程“留痕”,做到可追溯、可倒查,促使评标定标评审工作客观公正,评审结果公平合理。
四是建立标后评估机制。招标人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核查,评估招标效果,通过分析评估招标效果,不断完善和优化定标方法。
下一步,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分析研判番禺区“评定分离”招标制度的实施和运行情况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优化“评定分离”的操作办法,构建更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更好地推动番禺区建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