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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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08日发表
近日,我市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下调至2%,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新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有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惠及各参保单位和职工,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有效发挥了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下一步,我市将实施更加积极的援企稳岗政策帮助参保企业,全力服务信阳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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