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备案信息公示港南卫医公告〔2023〕004号
诊所备案信息公示
公示文号:港南卫医公告〔2023〕004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符翼鹏中医(综合)诊所备案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条件,我局同意其诊所备案申请,并于2023年6月6日发给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MACLMM155****0317D2222。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符翼鹏中医(综合)诊所(备案)
类别:普通诊所
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江一路9号
主要负责人:符翼鹏
诊疗科目:中医科
所有制形式:私有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执业医师:符翼鹏,男,医师资格证编号为:2017***********198****60013;医师执业证编号:241***********9;执业类别:中医,执业范围:中医专业。
执业护士:区文欢,护士执业证书编号:200****44179。
根据要求,现将备案的诊所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便于社会查询、监督。
贵港市港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