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十九项整改任务)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十九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至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0589123;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张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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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措施不到位,2018年以来该企业因臭气扰民被群众投诉高达279次,每年均在70次左右,生产即扰民的情况十分突出,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企业整改不力,问题至督察进驻时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
整改责任单位 | 宜宾市委、市政府 |
整改目标 | 完成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臭气扰民问题整改。 |
整改措施 | 1.2021年12月,已完成企业臭气治理整改方案技术工艺论证,完善企业臭气扰民问题整治方案,同步实施整改项目建设。 2.2022年3月底前,彻底解决企业臭气扰民问题,未整改到位绝不允许复工生产。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竹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11月17日邀请环保专家、相关部门对整改方案进行评估论证,确保整改方案的可行性。 2.2021年12月底,天竹公司完成了整改项目建设及主要设备安装,并于2021年12月30日再次邀请环保专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和论证。 3.2021年12月底完成臭气治理设施设备安装和建设,2022年1月12日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调试,调试运行以来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漏点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共排查出问题220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4.江安县有关部门和天竹公司均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天竹公司在厂界安装监测设备,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指标情况。 5.江安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公布监督电话;在影响区域聘请30名群众义务监督员,每日反馈臭气影响情况。 6.先后开展12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含2次“开门纳谏恳谈会”),增进群众对企业的了解,天竹公司调试运行以来信访投诉数量同比下降。 7.依托镇、村干部和第三方调查公司先后对易受天竹公司臭气影响敏感区域的群众开展3次民意调查,最新的满意率为93.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