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2019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建设类法律、法规,我局对四川安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交的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公示,现将审批决定通告如下:
一、四川川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增项)地基基础
(增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审批决定:同意。
二、四川钧林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增项)施工劳务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同意。
证书领取须知 :
1、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