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5月18日,沁阳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分两个层次:一是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在本辖区和单位门前,通过设立咨询台和宣传版面、悬挂条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并认真做好群众咨询和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工作;二是沁阳市信访局组织城区两个街道(办事处)和市公安局、市法院、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局委,设立12个咨询台、22个宣传版面,悬挂8条横幅,在市怀府广场进行集中宣传。沁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有军到现场指导《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以学用《条例》普法宣传为重点。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共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进一步加深了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了解,不仅营造了学条例、用条例、大力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推进条例学习宣传的制度化、常态化,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法治意识,为沁阳市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