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企暖企让企业感受司法温度
本网讯 通讯员杨静 易小丽 鞠子同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今年以来,安陆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条举措》,努力在每一起涉企案件中做到“护企暖企”,让企业感受到司法温度。
暖企:判后和解,让企业安心经营
3月27日,民二庭通过判后和解,高效化解了一起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年8月4日,某制造公司与某科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2021年7月14日,某制造公司向某科贸公司毛坯送样5件168手动型飞轮。2021年8月9日和9月4日,某制造公司向某科贸公司销售合同约定飞轮两车,共26626只。因某科贸公司未付清货款,某制造公司诉请判决某科贸公司支付货款240046.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某科贸公司称,因某制造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供第三车货,所以未结清货款,且某制造公司销售的飞轮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并提出反诉,请求判决某制造公司支付违约金115550.77元。
为避免因诉讼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承办法官再次听取了双方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以便专注企业生产经营。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科贸公司分期向某制造公司给付货款21万元,双方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护企:倾力调解,减轻企业负担
今年2月,行政庭成功调解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2年11月,安陆法院受理某银行与某公司以及高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案件处理结果对企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承办法官克服案件当事人众多、因疫情影响送达难等困难,及时开庭审理。
庭审后,双方均有调解意向。法官认真听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意见,积极与银行沟通,要求银行考虑企业现状,争取延期还款。
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公司还款6万元,剩余借款本金和利息按照原借款合同计算,免除罚息且分期还款。这一调解结果避免了该公司被列入失信名单,也给公司渡过难关以“缓冲带”。“感谢法官为公司的发展操心,为公司的正常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该公司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