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
近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增权出席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对县某房产开发公司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加条款进行土地开发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进行了通报,就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阐释和说明,并向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后,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塘镇人民政府均表示将全面依法履职,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逐项进行核实整改。
陆增权表示,国有财产、国有土地是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国计民生,我们要心怀“国之大者”,增强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升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检察机关将继续以检审协助这一契机,互相支持、互相借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共同服务保障灵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据悉,2021年11月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协作机制的建立,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的通力配合,有效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整改问题持续跟进,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与县审计局形成监督合力,力争在个案办理过程中,挖掘具有普遍性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延伸办案效果,推动国有土地出让领域社会治理。(黄 卉 梁存菲)
核发:灵山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