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南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12月28日发表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第五条,经南山区人民政府同意,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4 12:31: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