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营口东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公告
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营口东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一)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营口东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39Y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辽河大街西66-13楼18栋3单134号
(二)法定代表人:张希俊
(三)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0月30日,我单位接到劳动者投诉营口东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调查,营口东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将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造成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501,000元。老边区劳动监察大队于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2月4日分别向营口东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一直未予履行。
(四)处理情况:根据《辽宁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单位决定将营口东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张希俊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期限为2020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0日,为期一年。
营口市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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