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资中凤尾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通知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资中凤尾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通知
四川资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资中凤尾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函》(资开管发〔2022〕23号文件)已收悉。为加强对该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经我局研究同意,现将该工程招标的相关事宜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资中凤尾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10178㎡,其中红线面积5236㎡(约7.85亩),红线外边坡临时用地面积4942㎡,建设内容主要为绿化工程7765㎡、硬化工程2413㎡等,并配套建设山体汀步、廊架、坐凳以及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三、项目业主:四川资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招标范围:资中凤尾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约:699.92万元(以财政评审结论价为最高限价),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招标。
八、工程评标及监督:工程评标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时须在县监督部门派员监督下进行,否则其评标无效。
九、资料的备案:请认真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并在中标人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以纸质或电子扫描件形式向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报告。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2日
县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