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公告(宁(玄)转用〔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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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26日发表
2022年8月23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2022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2〕438号)批准,同意将我区红山街道国有农用地1.044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江苏省公安厅伊村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综合训练场建设项目。
二、转用范围
本次转用土地位于红山街道范围内,面积为1.0440公顷,土地性质为国有,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伊刘路、西至现状铁路、南至铁路沿线、北至伊刘路(详见附图)。
三、组织实施
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使用国有农用地补偿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农用地补偿费用,开展补偿工作。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
特此公告。
***:转用范围示意图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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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2:58: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