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东港市财政局规范行政执法全力优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东港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全省“放管服”工作要求,着力推进监管新模式,积极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营商环境。
一、加强政府采购检查考核
为全面落实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力推进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东港市财政局根据辽宁省财政厅、丹东市财政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东港实际,于2022年初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东港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东财发〔2022〕8号),自3月至10月对2021年度从事我市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13家机构执业情况开展检查考核,抽取代理项目35个。截至目前,已完成对7家社会代理机构22个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进行了书面审查工作,预计10月末完成此项工作。
二、做好采购指导和监督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148号),《丹东市财政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丹财采〔2021〕265号)等文件规定,今年截至目前我局共指导和监督东港市本级预算单位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159个,确保了采购意向公开的及时和完整。
三、推进政府采购流程电子化建设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的统一安排,东港市财政局切实推进全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工作,实现采购单位从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备案、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采购活动的开标与评审、评标结果公告、采购合同备案、质疑投诉等采购流程全部通过电子化系统线上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全程留痕,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服务对象“零跑腿”,全省政府采购业务在“一张网”上运行。
为推进政府采购流程电子化建设,我局积极组织各采购单位参加全省两次视频培训会,并建立政府采购工作联络微信群,方便各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尽快熟悉掌握相关业务操作流程。
截至目前,我局已建立262个采购独立账号并下发至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9月20日以后,我市将全面实施新的采购电子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