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西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确保股室及责任人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勤政为民,促进供销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惩防体系建设要求,结合本社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1、社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部责任;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股室、中心社对所属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3、定期分析部门人员廉政状况,教育引导部门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勤政为民;严守法纪,不以权谋私。
4、带领本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定期监督检查执法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报告。
5、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廉政风险查找,制定可行防控措施。
6、认真整改行风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7、教育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经常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严格自律,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低级趣味和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社交活动。
8、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9、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10、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做到廉洁勤政。积极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本部门不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主要领导(签名):
股室、中心社负责人(签名):
2016年4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