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的公示
阳泉市阳光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兴隆店、阳泉养天和百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山店2家药品经营企业提交了歇业申请,按照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等行为监督管理的意见》(晋药监规[2021]1号)规定,同意上述单位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
企业歇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恢复营业,须向我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我局将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药品经营活动。
附:申请歇业的相关企业信息
阳泉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
附:申请歇业的相关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 有效期至 | 歇业 期限 |
阳泉市阳光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兴隆店 | 周钦玲 | 晋DB3530790 | 2023年8月29日 | 2022年4月 |
阳泉养天和百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山店 | 冯静 | 晋CB3530865 | 2022年7月16日 | 2022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