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22年食品安全标准***评价
7月27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评价工作有效开展,我市多措并举,组织实施2022年食品安全标准***评价工作,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紧紧围绕建立和执行“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制定了《大同市瓶(桶)装饮用水、乳及乳制品食品信息表》,摸底调查各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学校、厂矿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使用本地生产的瓶(桶)装饮用水(包含: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其他饮用水)和本地生产的乳及乳制品(包含: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食品信息,详细掌握我市饮用水、乳及乳制品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分布、产值、规模等情况。
开展此项工作旨在通过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乳及乳制品、饮用水、连翘叶三类食品标准***评价,了解标准执行情况,发现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以及进一步推动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和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