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深化改革,严格管理,努力创建服务优质、勤政高效型国土资源管理机关,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菏政办发[2002]13号)和菏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市国土资源局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菏编[2005]1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菏泽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职责
1.编制菏泽城区征用(收购)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公开出让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储备土地的收回、收购、征用和管理等工作,承办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公开出让相关具体工作;
3.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运作和管理;编制土地储备资金的收支预算,实现土地收益的最大化;
4.参与土地市场的预测和调研,及时提出规避土地储备风险的对策;
5.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菏泽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工作职责
1.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2.承办市局立案的国土资源违法和信访案件查处;
3.参与有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工作;
4.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菏泽市统一征地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办市辖两区范围内的政府统一征地工作;
2.承办征地现场的调查、统计等具体工作,会同土地勘察测绘队做好勘测工作;
3.承办征地报件所需的“一书四方案”及其他有关资料、图件的编制工作;
4.承办依法批准后的征地补偿登记和复核工作;
5.承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6.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菏泽市地租征收处工作职责
1.负责《菏泽市国有土地租金征收办法》的实施;
2.负责对市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租金(含分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收缴;
3.负责办理地租征收登记手续,建立并保管征收档案;
4.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菏泽市土地整理中心工作职责
1.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调研,参与拟定土地开发整理政策、法规、技术规程及管理办法;开展土地开发资源调查,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2.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年度计划,并指导县区组织实施;协同两分局做好牡丹区、开发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实施工作;对各县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报市以上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材料的审查工作。
3.受省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组织实施省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投资地方承担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市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参与市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
4.管理和拨付有关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资金;参与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财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等工作;承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概预算初步审查;
5.承担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提供信息服务;编辑土地开发整理的文献资料;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宣传、经验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6.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领域科技规划、计划的编制;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领域科技课题研究;负责土地开发整理科技成果推荐与推广;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咨询、服务和评价工作;
7.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规划设计、投资计划与预算编制、测量、制图等业务;
8.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菏泽市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中心工作职责
1.承办对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探矿权申请登记工作,承办探明矿产地价值评估、分割、分享的具体工作,做好矿产资源的推介开发招商工作;
2.承办审批采矿许可、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评估材料的初步审查;承办探矿权和矿山企业开发利用年检;承担储量动态检测、统计、地质资料汇交等相关业务技术工作;
3.承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相关业务的技术评价、咨询和服务工作;
4.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菏泽市土地变更调查所工作职责
1.承办牡丹区、开发区的土地更新、土地变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地籍数据库的建设、管理,更新和使用工作;
2.承办各县土地更新、土地变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地籍数据库的建设、管理、更新和使用的技术指导;
3.承办全市土地更新、土地变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4.承办市局受理的土地权属纠纷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5.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菏泽市国土资源档案馆(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并实施档案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及规章制度;
2.指导科室、分局、事业单位做好各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好档案的接收、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和利用工作;
3.承办全局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登记管理、检修和维护工作;承办市国土资源信息网平台的建设和信息网主页、栏目的日常更新、调整、维护和检测工作;
4.承办局内重大活动的音像视频信息的采集和网上宣传工作;做好信息工作技术及各类办公软件的应用培训;
5.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菏泽市土地勘察测绘队工作职责
1.承办市局各单位土地勘察测绘业务等工作;
2.依法承办市辖区土地勘测定界任务;
3.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菏泽市土地登记事务所工作职责
1.接受当事人委托,代办各类土地登记申请,搞好地籍测绘、权属调查,完善有关登记资料;
2.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查询解决土地权属纠纷所需的有关资料;提供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咨询;
3.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菏泽市土地交易中心工作职责
1.参与建设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制定完善并实施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和制度;
2.承办土地供求信息的收集、储存,发布土地交易行情、交易结果等土地信息;
3.依法承办土地二级市场涉及的转让、出租、抵押、交换、继承、赠与等交易手续;
4.开展有关土地市场法规政策、土地利用、投资方向等咨询服务;
5.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