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为失业人员介绍工作职介机构可获政府补贴
青岛日报讯 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为了充分发挥职介机构在促进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对免费为失业人员介绍工作的职介机构和职介人员,我市将给予不同程
度的政府补贴和奖励。
通知规定,具备资质条件的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市内四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就业,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协保”人员签订劳务协
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职介机构可申请领取政府职业介绍补贴。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时,只能按每位失业人员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计算,其中,介绍失业人员到失业前原
工作单位就业的,其失业登记时间应在2年以上。
职业介绍补贴的标准是,市内四区社会职介机构介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政府开发岗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介绍“协
保”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务协议的,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介绍女满40岁、男满45岁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失业现役军人配偶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
动合同的,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市内四区公共职介机构在完成年度介绍就业指标后,每介绍1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80元
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同时,对在职介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我市将给予奖励。